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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人民监察委员会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04: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02页(323字)

是苏联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最高国家机构,直接对苏联部长会议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

该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和委员若干人,任期5年。在任期内如需调动工作,必须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决议,并报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边区、州、自治州、市、区均设立相应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区以下的村、镇设苏维埃人民监察小组,从上到下组成了一个统一的人民监察系统。人民监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对机关、企业、集体农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2)与侵吞社会主义财产的行为作斗争;(3)检查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的正确性;(4)对仓库的帐务和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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