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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销售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10:0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30页(590字)

指乡镇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商品和作业等活动。

由于乡镇企业所包括的行业种类很多,因此,乡镇企业销售,按其行业的不同可以作出多种分类,如产品销售、商品销售、加工劳务,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饮食服务、其他销售等。在会计核算中,“销售”是乡镇企业的一个会计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销售业务所发生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上交管理费、销售利润(或销售亏损)等事项的帐户。当企业对外销售产品、材料和提供劳务时,增(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应收销货款”等科目,增(贷)记本科目;当结转销售产品、商品、材料、提供加工劳务的实际成本时,减(借)记本科目,减(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门市部商品”、“发出商品”、“生产经营费用”、“材料”等科目;当计算本期销售产品、加工劳务、“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等业务的销售税金时,减(借)记本科目,增(贷)记“应交款——应交税金”科目;当计算应交管理费时,减(借)记本科目,增(贷)记“应交款——应交管理费”科目;当企业发生销售费用时,减(借)记本科目,减(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企业发出商品流通费用时,平时在“商品流通费”科目核算,月终再转入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上述销售业务的种类分设相应的七个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要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帐户中,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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