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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6:11: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33页(680字)

指调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建立、终止及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各种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规范。

它的主要作用是:充分调动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筹措建设资金;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来武装企业;将鼓励出口的政策法律化,有利于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8日颁布并生效,共计15条。基本内容包括:(1)合营企业法律地位的规定。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成立程序和经营管理的规定。(3)保护合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规定。

(4)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调解与仲裁的规定。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国务院于1983年9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它是前者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共计16章118条。

内容包括:总则,设立与登记,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引进技术,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计划、购买与销售,税务,外汇管理,财务与会计,职工,工会,期限、解散与清算,争议的解决,以及附则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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