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1249页(221字)
指工业企业将产品出售给商业、物资部门或其他生产部门所用的价格。
它由产品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出厂价格分别由中央、地方和企业制定。定价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发展和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国家积累、人民消费水平、产品成本、价格的历史水平、市场情况、产品比价等因素。其计算公式是:
出厂价格=产品计划成本+产品计划税金+产品计划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