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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标准规定前言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33:1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92页(585字)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西德、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等主要会计职业团体达成一项协议,在1973年6月29日正式成立。

在1977年10月签订了一个修订的协议和章程,前言在1977年10月被批准,1978年3月公布。本前言用以说明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C)的目标和工作程序,并用以说明国际会计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权威性。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目标,是按照公共的利益制定并公布在编制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标准,并推动这些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循。它的工作程序是、(1)先选一些问题,由筹划指导委员会详细研究;(2)产生最初草案,供常务委员会考虑;(3)经常务委员会的三分之二大多数通过,将最初草案送交选定的单位(如职业会计团体、政府、让券市场)征求意见;(4)收集意见和建议,由常务委员会研究修订;(5)修订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中四分之三以上的投票表决通过,便作为正式的国际会计标准颁发,并按标准所定日期生效。

国际会计标准按标准中所规定的日期实施。对个别国际会计标准应用方面的限制,都在有关的标准规定中加以说明。

国际会计标准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成员应承担保证遵守这些规定的义务;对非成员,则用示范、领导和规劝的办法,而不是强加于人。

本规定前言代替1975年1月原公布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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