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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初次分配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12: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2页(442字)

国民收入在与物质生产有直接联系的各阶级、阶层之间进行的分配。

国民收入分配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分为工人所得的工资(v)和资本家所得的剩余价值(m)两大部分;其中剩余价值部分又分解为产业资本家所得的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所得的商业利润、借贷资本家所得的利息和土地所有者所得的地租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民收入的一部分以工资的形式发给国营企业的职工作为个人收入,一部分则以上缴税金的形式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一部分以税金的形式上缴给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一部分归集体经济使用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一部分成为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总之,国民收入通过初次分配,形成国家、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物质生产领域各部门的劳动者的原始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企业上缴给国家的税金等,构成了国家预算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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