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43页(353字)

证明是由组织出面来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的一种书面材料。出具证明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一定要慎重、负责。特别一些重要的证明,一定要符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决不允许开出违反政策、法令的证明。如果有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要求基层党组织出具假的,或不符合政策、法令的书面证明材料,就应该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以至批评,决不应无原则地迁就。书面证明材料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可靠,言之有据。用语要准确、明白,不要模棱两可。

书写证明时,要把需要证明的事情,包括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真实情况、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出具证明单位的态度和意见等等,简明扼要地写清楚。有些简单的证明,只须把客观事实写清楚就可以起到证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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