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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息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45: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37页(264字)

我国在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按资本额付给资本家股息的形式。

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1956年国务院规定:根据企业合营时清产核资所确定的私股股额,不分工商、不分大小、不分盈亏户、不分地区、不分行业、不分新、老合营,统一定为年息五厘(即年息5%)。个别企业的息率超过五厘。

定息从1956年起支付七年。后又延长三年。定息是资本家凭借原有生产资料占有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但这种剥削在程度上和时间上受到了限制。定息也是对资产阶级的一种适当的赎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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