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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7:50:1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52页(289字)

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规定每种税的课税对象、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以及税收管理制度等,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税法体现了税收的三个特征,即:(1)强制性。纳税是不以纳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2)无偿性。

国家征税后,税收就成了国家的收入,不再直接偿还给纳税人。(3)固定性。征税是事先规定的课征对象、固定的比例或固定的数额进行的,非经国家法律调整,不得任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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