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04:3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82页(190字)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1984年10月1日起试行。
共18条。办法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调节税纳税人;纳税人以年度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由财政部门、商业企业主管部门核定;核定税率时,应先核定企业的基期利润;企业当年利润比基期利润增长部分,减征70%的调节税;纳税人应遵守财经纪律和法规,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
下一篇:新编财政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