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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04: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82页(247字)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1984年10月1日起试行。

共23条。《条例》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都是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营业外支出后,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大中型企业适用55%的固定比例税率,小型企业及饮食服务业等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遇有特殊困难需减免税的,可提出申请,由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减免。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的人,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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