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19:5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95页(253字)
1986年4月10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共5章26条。
其主要内容有:(1)规定了会计专业的职务名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各级国家机关对会计专业职务实行任命制,各事业单位对会计专业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2)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3)关于专业职务的基本职责的规定;(4)对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所作的规定。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作为企业单位的参照原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并由财政部行使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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