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和搪瓷制品、保温瓶试行增值税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20:5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96页(200字)
1986年5月17日财政部发出,198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指示,财政部决定对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和搪瓷制品、保温瓶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同时调整原来已经试行增值税的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的税率和扣除项目。此外对新增的征收增值税的产品的税目、税率也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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