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规定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31: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07页(207字)
1987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
自1982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后,为加快能源交通建设,进一步繁荣城乡经济,决定扩大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规定》的主要内容;扩大征集的对象,指未开征能源交通基金的城乡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源交通基金的缴纳按所得税后利润的7%征集;税后利润不足5000元的,可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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