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39: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17页(178字)
1988年1月25日财政部发。为了继续认真做好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项基金”)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通知》要求财政部门必须认真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核定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比例,并对主管“两项基金”工作机构的编制、管理经费、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办法及违法处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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