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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8:55: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38页(253字)

1989年3月13日国务院发,共7条。

国务院决定从1989年起,全面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并对征税办法作了若干改进。主要内容是:目前尚未开征的地区要立即组织征税。凡属应税产品收入,必须依法全面征税。征税范围,除1983年《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已明确的范围外,将果用瓜和海水养殖产品收入列入征税范围。

农林特产税按照产品实际收入计税,对大宗农林特产收入实行统一税率。有关征收管理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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