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对外贸部门征免营业税的规定的通知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02: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44页(223字)
1989年7月16日国家税务局发。
《通知》规定:对按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外贸体制改革方案进行自负盈亏试点的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的外贸企业批发其自营进口商品的业务,从1990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营业税,其他外贸企业自营进口商品的批发业务,一律从1989年7月1日起恢复征收营业税。对外贸企业及其他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以调拨方式向承担出口商品生产的企业销售原材料的收入,继续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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