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财政大辞典

国家预算执行报告制度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16: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64页(277字)

各级财政定期以报表和文字材料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制度。

我国中央预算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由财政部负责编报;税务机关负责编报税收情况报告;海关负责编报关税报告;金库负责金库收支状况报告;基本建设银行负责编报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为旬报、月报、季报、年报。旬报于每旬终了后5日内编报;月报于每月终后7日先编报快报,后10日内报执行情况报告;季报于每季终了后编报附有分析的报告;年报于年终后编报全年执行情况报告。各项报告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同级人民政府,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审查。

上一篇:供给制 下一篇:新编财政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