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71页(179字)
亦称“两次征收制”。
一种税收在商品流转的诸环节中课征两次的制度。实行两次课征制可适应产品价格结构,平衡税收负担,适用于商品利润主要分布在生产和零售两个环节的价格制度。我国曾实行的工商统一税,就在生产和商业零售两个环节征税。
工业产品在出厂销售和商业零售时各课征一次;农副产品在采购环节和商业零售环节各课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