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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制度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25: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80页(361字)

商业企业所采取的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退休基金交由统筹单位统一管理的制度。

由于商业企业职工结构不同,退休费用负担有轻有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为了解决退休职工逐年增加和企业负担退休费用不平衡的矛盾,商业部决定职工退休费实行统筹支付,建立退休基金制度,从1983年下半年起试点,1984年逐步推广。执行退休基金制度时,商业企业按一定比例提取退休基金,在其他支出项下列支,交由统筹单位统一支付。

提取比例由统筹单位根据上年实际支付退休费总额与同期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比例确定。

可以采取交拨办法,即全部上缴统筹单位,再由统筹单位按企业实际发生数拨付。也可采取差额交拨办法,即企业先按规定比例提取退休基金,支付退休费后,再将统筹退休基金的余额上缴统筹单位,如果不足,由统筹单位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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