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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25: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281页(594字)

亦称“健康保险”或“疾病保险”。

指部分或全体社会成员,以共同筹集资金的方式,满足自己的健康需求和减轻由疾病引起的经济负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整个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的医疗保险机构基本有三种:一是由私营保险公司实施的医疗保险。二是由国家实施的医疗保险,即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医疗保险业务委托给某些医疗保险公司承办,对全体社会成员实施强制性的医疗保险。

三是由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医疗保险。不论何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都必须有其经费来源,以保证有足够的医疗保险基金。从各国情况看,医疗保险基金是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条渠道筹集的。(1)政府补助。

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医疗保险机构的经济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2)单位资助。由职工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职工本人的工资额,按适当比例向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一定费用,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3)个人支付。

即投保人以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消除社会成员对生、老、病、死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具有积极意义。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原有保健制度的一个方面。建立和发展我国医疗保健制度,应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同时,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并符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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