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15页(184字)
以盐为征税对象,以盐的销售数为计税依据,对盐的生产运销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盐税的征收原则是:“从量核定,就场征收,税不重征。”根据盐的产区分别规定地区差别税额,实行一次课征税。
盐税的纳税人主要是经核准直接销售或自销的盐场(厂),分配销售盐的运销或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盐,以改变减免税盐用途的单位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