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所得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49: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18页(250字)
亦称“存款利息所得税”。
对存款、垫款和证券等的利息所得征收的税。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2月颁布了《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存款利息所得,公债、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利息所得和股东、职工对本业户垫款的利息所得,应缴纳5%的所得税,以利息的取得者为纳税人,以利息的支付或经付利息者为缴款义务人。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其征税范围逐步缩小,主要只有存款利息一项。
1959年银行存款利率降低后,利息所得税随之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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