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51:1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21页(270字)
向城镇房产所有人按房价或房产租价征收的税。
1951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种实施要则》列为开征独立税种。1951年与地产税合并,称为城市房地产税。1984年10月实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后,又恢复为独立税种。征收房产税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实行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两种方法。从价计税的房屋,以房屋产值为计税依据,即按房屋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的房屋自然损耗价值的余额计税,税率为1.2%;从租计税的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采取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