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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9:51:3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21页(251字)

在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双方所立契约,向财产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起源于东晋的估税、宋、元、明、清至国民党政府均有开征。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我国政务院公布了《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屋的所有证,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由承受人按规定缴纳契税。买契税按买价征收6%,典契税按典价征3%,赠与契税按现值价格征6%。其后内容有所修改。

其施行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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