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32页(253字)
按税法规定,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又称扣缴义务人。
所谓扣缴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应缴的税款,由支付款项或收入款项的单位代为预先扣除,并代向国家缴纳。税款扣缴的目的是简化纳税手续,并加强对税收源泉的控制,以保证财政收入。以法代扣、代缴税款是扣缴义务人应尽的义务,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将受相应处罚,直至负担刑事责任。
完成此项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也有按规定获取一定代扣费的权利,税务机关应按扣缴税款,付给扣缴义务人以一定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