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34页(198字)
含义有二:(1)使用不同的税率计征的税额与相应的课税对象数额的比例。
为税收计划和税收统计用的数据,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率。(2)实施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时规定的控制性税率。
例如,我国农业税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