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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后备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0:32: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72页(527字)

亦称“国家财政后备基金”。

社会主义国家为防止和应付意外事故,有计划地分配一部分财政资金所建立的专门基金。它属于集中性后备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手中可供支配使用的基本后备力量。财政后备主要包括:(1)财政预备费。是编制各级预算时设置的备用基金。可分为中央预备费和地方预备费。预备费作为当年机动经费,在上半年除有极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动用。

(2)财政周转金。是为了平衡季节性收支差额,暂供周转用的财政资金,年终要恢复原数。

(3)财政结余。

是年度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差额,可转到下年机动使用。

(4)国家预算中的物资储备支出。是用于建立国家物资后备的资金,它是国家各项长期物资储备的财力保障。

社会后备基金的其他部分,如保险基金、国营企业后备基金和集体经济的储备基金,属于非集中性后备基金,是财政后备的补充。根据财政体制的要求,财政后备还可区分为中央财政后备,主要用于解决全国性的各种重大事件的后备需要;地方财政后备,主要用于解决局部事件发生的后备需要。建立财政后备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意外事件的支出,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因此,不断完善国家财政后备制度,充实国家财政后备力量,是巩固国家财政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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