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基金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0:33:5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375页(261字)
为确保农业资金有稳定的来源,而建立的农业发展基金。
从1988年起建立。基金的来源包括:从提高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中提出的1%;乡镇企业税收比上年实际增长部分;已开征的土地占用税、农林水特产税收入、从农村个体户及私营企业征收的税收比上年增长部分;从粮食经营环节提取的农业技术改造费以及世界银行贷款中划出的25%。为调动地方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积极性,从1989年起,提高了地方的留成比例,从原来的中央、地方各占50%,改为中央30%,地方70%。中央让出20%,留给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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