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05页(182字)
国家财政拨款用于对有特殊贡献教师的物质奖励支出,即凡是按照国家规定被评为特级教师的发给补贴费用。
它包括:(1)中小学、中初级师范学校、盲聋哑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特级教师补贴;(2)幼儿园的特级教养员和园主任补贴。此外,民办中小学和厂矿办学的教师被评为特级教师的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