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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配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16:2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37页(565字)

亦称“信贷分配”。

通过借贷关系而发生的有条件的社会产品再分配。信用分配是有条件的产品分配,它所解决的是社会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归谁支配和支配多少的问题。

资本主义社会大量存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和国家信用。商业信用是职能资本家之间的信用,是资本主义信用的基础。

消费信用是银行或资本家授与消费者的信用。它们同银行信用一样,都有着一定限度的分配职能。

国家信用主要是国家以债务人身分发生的借贷关系。从借贷关系方面说,它属于信用分配范畴;从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来说,它属于财政分配范畴。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和消费信用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国家信用一方面属于信用分配,一方面属于财政分配。我国社会主义银行信用分配的主要形式是:1.充分利用社会暂时闲置的资金,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财政等存款以及储蓄存款中可动用的部分,在各经济部门和企业之间进行临时再分配,以调动生产与流通中短期资金的余缺。2.利用各种存款余额的沉淀部分,化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用于短期设备贷款,企业更新改造贷款以及小型基建投资贷款。3.将国家财政分配给企业的投资。

通过银行信贷形式安排使用,变企业无偿占用国家资金为有偿占有。此外,银行还对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提供扶持性贷款,对消费者提供某些消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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