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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手段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42:2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74页(656字)

货币的职能之一。

指货币在不伴随商品运动而作为交换价值的独立形态进行单方面转移时的职能。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起因于赊帐的商品交易。

在赊帐交易开始时,货币充当价值尺度,计量商品的价格;同时作为观念上的购买手段,使商品从卖者手中转移到买者手中。

只是到了约定的付款日期,才用货币清偿债务,这时商品已退出流通,货币不再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而是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是适应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因为商品的生产时间不同,销售的时间也各不相同,这样,就会使商品的运动同货币的运动在时间上分离开来。

一些商品所有者要经过一个时候,等商品出售之后,才有货币偿还欠款。例如,化肥商将化肥在春季赊销给农民,农民到秋季才偿还所欠的化肥款。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就会越出流通领域。在支付地租、租金、利息、工资、赋税以及进行信用活动和偿付其他劳务报酬等方面,也执行这种职能。

货币这一职能的发展可以减少流通中必要的流通量,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又扩大了商品经济的矛盾。当很多商品都用赊欠方式买卖时,部分债务人不如期偿付债款,就会影响支付关系的整个链条,引起生产和销售的脱节和混乱。

这就增强了发生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当经济危机时期,支付链条某一环节的中断,便会爆发货币信用危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仍具有支付手段的职能,劳动报酬的支付,财政、信贷资金的集中和分配,都是以货币的支付手段来实现的,它是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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