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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结算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1:57: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492页(548字)

亦称“电、信拨结算方式”。

异地结算方式之一。付款单位或个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入收款单位帐户或支付现金的一种结算方式。

它适用于各单位之间的资金调拨,清理旧欠,往来帐款和自提自运商品交易等的结算。

汇款不受金额起点限制、适用范围广泛,手续简便。汇兑结算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做法,由汇款单位选用。现在普遍实行的是前两种。

银行与邮电局办理汇兑有明确的分工。197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邮电局联合通知规定:(1)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团体和人民公社等一切国家和集体单位汇出的汇款,收款人为国家和集体单位的,以及收款人为个人属于采购款的,一律由银行办理。

(2)国家和集体单位汇出属于个人的汇款,如因公外出职工的工资,退休金、福利费、出国人员赡家汇款等,汇款单位愿意到邮电局交汇,邮电局也可办理。(3)个人汇出的汇款,一律由邮电局办理。198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邮电部联合发出汇兑分工办法的补充通知中,又补充规定:(1)个人汇出的大宗汇款,如汇款人自愿或因银行业务关系,要求到银行汇款的,银行也可办理。(2)为方便用户、简化手续,邮电局受理的汇款,取消每笔300元的最高限额。

邮电局在为用户办理“代购”、“代收货价”而发生的对公汇款,由邮电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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