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财政大辞典

杠杆租赁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2:22:5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21页(427字)

亦称“衡平租赁”或“代偿贷款租赁”。

其基本概念与金融租赁相同,但其规模较大,有关各方法律关系比较复杂。除租赁双方和供货厂商外尚有贷款人参加,且大都是巨额交易,如租赁飞机、舵船、集装箱等。

在杠杆租赁下的设备购置,出租人可向贷款人借得相当于购置费60-80%的贷款。

这种贷款以该项设备作抵押,但不能向出租人追索,而期望直接从用户付款中偿还。

这样,出租人只要付少量现款,就可以拥有该项设备的全部主权。既可收到用户还债后提供的现款租金,也可以得到租期满后的设备残值,并依法享有按100%投资计算的减税利益,即可从应税投资总收入中减免加速折旧金额和长期贷款利息额。这种租赁方式使出租者的利息扩大了3-5倍,就像杠杆般使力小而举重大,故称。同时,出租人由于有较多的减税利益,租金也相应较低,使之有可能偿还出租所借的大部分贷款和利息,对租、用、贷三方均极有利,故称“衡平租赁”。

我国进口巨额租赁设备时也常采用这种方式。

上一篇:经营租赁 下一篇:新编财政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