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546页(227字)
亦称“受益性合同”或“受益性契约”。
保险合同的一种。多用于人身保险中。对人身保险来说,每一保险事件的发生,保险人只能按保险合同上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即按被保险人所享有的保险利益来给付保险金,而不是标的实际价值的补偿(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的)。给付性的合同,一般大都采用定额保险的办法,即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件时,保险人按照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