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607页(232字)
亦称“邮电服务”。
是指对信息(或实物)所实现的空间、场所变更的过程。这种变更对用户产生的有益效用是它的使用价值,为这种变更而耗费的劳动是它的价值。因此,邮电产品不具有实物形态,只表现为一种“服务”形式,但这并不否认邮电产品的存在性。
邮电产品按是否经历完整的生产过程,可分为邮电专业产品与邮电企业产品;按销售服务方式不同可分为提供电路的邮电产品和执行个别委托的邮电产品;按经营的产品种类,又可分为邮政产品和电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