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23:42:1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632页(365字)
国际贸易中以产品偿付进口设备、技术等费用的贸易方式。
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兴起,70年代以后有了迅速发展。补偿贸易的基本做法是:买方以贷款形式向卖方购进机器设备、技术知识等,兴建工厂企业;投产后,在商定的期限(一般为10-20年或更长)内,逐年以所生产的全部和部分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偿还贷款本息。产品偿付常见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产品返销,又叫直接补偿,即把进口设备所生产的产品返销给对方,用以补偿其所提供的设备款价;另一种是回购,又叫间接补偿,指由设备出口一方,在一定时期内承担购买对方可供出口的商品,作为补偿。
这种贸易方式的优点是买方可以先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资金不足,外汇短缺的问题;缺点是方式不够灵活,达成协议较难。我国从1978年开始采用这种贸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