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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市场的监督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0:33: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10页(597字)

财政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采取行政手段,对财政资金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它包括事先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三方面。具体表现在:(1)监督检查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令、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首先,在编制、审核和批准计划的过程中进行反映监督,保证计划编制的正确性。

同时,财政通过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缴拨款活动,对企业的经营耗费和成果进行计算和监督。

特别是通过各种税收的征管,比较全面地了解市场商品的购、销、调、存的具体情况,督促企业贯彻财经政策,执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不断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便于国家对市场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通过财政税收审查及利润上交与支出情况的审查,反映监督企业收入和支出的状况,保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体利益,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中,财政、税收通过补税罚款等办法,对市场出现的投机倒把活动,从经济上给予有力打击。

对不利于社会主义的经营,酌情加成、加倍征税,从严管理。

促进和监督市场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

(3)通过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税收监督和管理,并对计划进行审查和分析,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促使企业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计划,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以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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