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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有偿使用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0:50:2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31页(419字)

城市土地有偿使用主要有两种形式:(1)征收土地使用费。

可按土地等级和用途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并按占有土地面积的数量计征。土地使用费首先应包括地租;其次使用最差的土地也必须缴纳的那一部分土地使用费。

使用最差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使用费,它是平均利润的扣除,而不是超额利润。因此,企业向国家缴纳的土地使用费是从利润中扣除的,不能列入产品成本。

(2)征收土地开发费。土地开发费是向初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并且是一次性征收。无论是对新开发土地,还是对再开发土地,都可以向使用这些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土地开发费。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开发费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土地使用费是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向国家缴纳的租金,它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因此必须按一定期限征收。而土地开发费是对开发或再开发土地所投资金的部分补偿(还有一部分由国家负担),它是在使用土地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一次性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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