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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体制改革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1:35:4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798页(583字)

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所经历的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这一变革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统收统支体制向分级管理体制的转变。1951年,政务院颁发《关于1951年财政收支划分的决定》,把国家财政分为中央一级、大行政区一级、省(市)一级三级财政,中央一级为中央财政,其余为地方财政;实行分级管理,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行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支出范围,根据核定的支出数额划给相应的收入项目,使地方财政用指定的收入抵拨支出。

这一管理方式人们通常称之为“划分收支、分级管理”财政体制。(2)地方财政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时期。

195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改地方收支一年一定为一定五年不变;实行收支挂钩,将地方财政支出分为经常性支出和特殊性支出,分别确定不同收入来源。这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地方财政管理的权限,提高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3)财政重新高度集中管理时期。1959年,为进行经济调整,将一切基本建设投资权集中到中央,一些主要企事业单位收入划归中央,地方财政掌握的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一切财政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

(4)实行分级财政管理的新时期。改革后,实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扩大了地方财政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财政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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