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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规则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2:04:3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47页(448字)

①指登记帐簿时所应遵守的规则。

其主要内容有:(1)启用帐簿时首先要填写帐簿启用表,标明企业名称、帐簿名称、所属年度、启用日期、会计主管人员和记帐人员姓名等。(2)记帐时,必须以经过严格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帐簿必须使用钢笔并用蓝黑墨水书写;帐簿上的会计科目和子细目,必须用全称;每一笔帐都要注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文字和数字应当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也不得隔页跳行;登满一页后,要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和余额,记在最后一行,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然后将上述数字过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

(3)月末、季末和年末结帐时,均应按规定进行结帐。(4)发生记帐错误时,应视错误性质分别采用红字更正法、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及时更正。(5)更换新帐时,需结出上年度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②指在各种记帐方法下的记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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