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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2:09: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58页(534字)

①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即审计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特定的要求开展经济活动。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②利用审计这一手段实行审计监督。它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在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高层次地位的一种监督形式。与其他经济监督相比较,审计监督具有以下特点:独立性,即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执行审计监督任务,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权威性,即审计机关的监督权是由立法的形式肯定的,它作出的正确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专门性,审计机关是专门从事审计工作的国家机关,而不象其他经济监督部门那样,只是在行使专业管理职能的同时,结合专业管理业务实行经济监督;全面综合性,审计机关不仅要直接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而且要对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本身具有经济监督职能的部门进行再监督,不仅要进行财务审计、而且要进行效益审计,不仅要进行事后监督,而且要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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