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868页(249字)
亦称“报送审计”、“送请审计”,“就地审计”的对称。
指由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将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书面资料送交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我国古代的“上计”与“受计”制度,可以说是送达审计的雏型。采用送达审计时,凭证、帐簿等书面资料的交接手续繁琐而且容易丢失,审计工作也只能停留在书面资料的基础上,不易发现隐藏在书面资料背后的事实真相和线索。因此,送达审计一般只适用于业务活动比较简单、会计资料不多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少数小型企业单位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