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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定额核定法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2:38:5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903页(771字)

指在正常生产和经营条件下,为保证完成生产和销售任务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流动资金需要量的核定方法。

流动资金定额一般按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分别核定。其基本方法有定额日数法、因素分析计算法、比例计算法和余额计算法。

(1)定额日数法也称“周转期计算法”。

就是根据各种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平均每天周转额和定额日数(即资金周转期)确定流动资金定额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平均每日周转额为各种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占用的资金平均每天转化为下一资金占用形态的数额。资金总额日数指各种形态的资金完成周转所需要的时间。

定额日数法是计算流动资金定额的主要方法,适用于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项资金定额的确定。

(2)因素分析计算法。

就是根据某类物资基期实际占用额,分析剔除不合理资金占用,并考虑生产任务变化、物资消耗数量变动、材料价格变动和加速资金周转的要求,来调整计算流动资金定额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

这种方法适用于部分辅助材料资金定额的计算。

(3)比例计算法。即根据资金需用量与有关因素,如产值、成本等之间的比例关系来确定流动资金定额的方法。

如按产值资金率确定流动资金定额,计算公式如下:

(4)余额计算法。是按照计划年度预计期末余额来确定流动资金定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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