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41页(241字)
从春秋齐国开始正式承认农工商独立经济地位的制度。
西周时期基本上实行“工商食官”的制度,私营工商业很不发达,这严重阻碍了社会分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到春秋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换日益活跃,当时工商经济发达的地区首推齐、郑两国。齐相管仲适应形势的需要,提出四民分业的制度,即把国民分为士农工商四民,分处定居,使他们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各务其业,鼓励发展生产,并开始形成一套特定的户籍制度。
四民分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当时各国多有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