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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子钱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7:2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59页(284字)

宋代的一项支付税。

本意是交纳税款和支付其他款项,官府取零头作为手续费,供地方官吏使用。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川陕民户税钱每贯另加收七文,纳绢每匹加收十四文,此为头子钱征收之始。神宗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明确规定:“役千钱,别纳头子五钱,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辇运类,皆许取以供费”(《宋史》〈十三〉第4306页)。

后因财政困难,头子钱的征收额不断增加。

徽宗政和时(公元1111-1118年),对每贯公私支付额加征到二十三文,南宋高宗时增为四十三文,南宋末又增加到了五十六文。头子钱成了对出纳支付征收的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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