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变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08:3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61页(301字)
亦称“折纳”、“折征”、“改折”等。
封建官府通过税收征课形式的变化折算以加重对劳动人民征课的措施。唐以前赋税征收的形式主要是实物,变化折算征收很少。
唐中期以后实行两税法变革,钱物并征,后多以钱计税,征收时多折算其他财物,由于折价极不合理,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宋代统治者为了加重对人民的搜刮,一征数变多折算,如本应纳米,却限令折纳绢,绢再折成草、草再折成钱,多次折算变化之后,有“税钱三百输至二十三千”(《宋史》〈十三〉第4213页)者,实收数比应纳数高76倍。宋代以后的封建王朝,为了多收加课,也都进行不同程度的折征。清代时,银两成为折变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