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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田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12:5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69页(315字)

指清时从明代皇室、藩王处没收来的、归农民垦种的土地。

清初,许多农民由于战乱流亡等原因,无法得到土地耕种,这十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财源的培植和统治政权的巩固。因此,圣祖于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下令废除与查收明末残留下来的皇室庄田和已废藩王之田,授给农民为世业田。使原来非农民之田变为农民名下并所有之田。是为更名田。同时禁止满人圈占民田,允许内地人民迁往东北开垦荒地,人民所开垦数年无人耕种的土地,可获得垦地的所有权。农民占耕一般农田,必须按规定交纳田赋;占垦荒田,可享受数年的免税优待。

“更名田”的实行,使农民获得了一部分土地,荒地得到了开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国家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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