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征实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21: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83页(287字)
即按照田赋正额和附加额折征实物,一律缴纳粮食。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民政府纸币发行过多引起的严重通货膨胀,粮价急剧上涨,为保证国家对粮食的需要,1941年4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决定将田赋收归中央,并改征实物。同年6月召开的全国第三次财经会议,制定了《战时各省田赋征收实物暂行办法》,并于当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田赋征实的办法是,以1941年度各省田赋的正税和附加税的总额,每元折征稻谷2市斗,产麦及杂粮地区,按等价折征小麦及杂粮。1942年度,又将这个折征标准提高为每元税款折征稻谷4市斗或小麦2市斗8市升,即增加一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