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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麦借款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4:24: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89页(570字)

美国为转嫁经济危机输出过剩农产品而向国民政府提供的借款。

1933年初,罗斯福上台执政,宋子文委托美国人阿瑟·恩·杨格(Arthur N·Young)与美国“复兴金融公司”商谈,5月29日达成协议。合同内规定的信贷数额为5000万美元,因美国正处于经济危机之中,农产品大量过剩,所以,合同内又规定此数的4/5用于购买美国棉花,1/5用于购买美国小麦,小麦贷款当中至少应有40%用于购买面粉。信贷期为3年,但合同内声明付款期限可以展期2年。

利息为5%。

贷款的担保是货物统税和5%水灾附加税于扣除归还1931年水灾借款之后剩下的余额。后在日本的抗议下,1934年初美棉贷款削减为1000万美元。

在这笔信贷之中,总共花费1710万美元,以购买并运输来华的159536包美国棉花,10769340蒲式耳美国小麦和338000桶美国面粉。中国在国内出售这些物资得到的净收入约为法币3800万元,算入损耗,中国所付利息实际为8.6%。

这笔借款刚得到,1933年8月23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就通过将其拨付给“鄂豫皖赣四省剿赤军费治标180万元,治本1500万元”的决议,将这笔借款主要用于对红军的第五次“围剿”。同时,由于当年中国农业大丰收,美国棉麦的大量倾销,导致市场棉麦价格大跌,农民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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